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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五常市强农惠农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12-28 点击数: 记者: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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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工作总结
 
现将我市开展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工作总结如下:
一、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始终把深化农村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三农”工作的核心,坚持打造公共服务平台、拓宽服务领域、健全服务体系、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四位一体”工作法,着力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坚持政府主导和引领,着力打造四大公共服务平台。一是打造专项技术指导服务平台。实施“千户示范工程”,培养科技示范户1800户,覆盖全市1603个自然屯,实施专项技术指导服务,选派48名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农技人员深入24个乡镇开展技术指导,提升农业生产整体科技水平。二是打造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发挥农业物联网服务中心作用,为农户开展水稻溯源服务、农业科技服务、政务咨询服务和电子商务服务。依托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在261个行政村全部设立信息点,配备益农信息通、12316热线等信息设备,与物联网中心对接,为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农业生产信息。三是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平台。依托我市物联网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黑龙江省稻米检测中心,在全市建立了24个乡镇级监测点,与物联网中心联网,对农产品实行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四是打造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在市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基础上,组建24个乡镇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农民提供流转供求信息、合同指导、价格协调、纠纷调解等服务。现已完成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576笔,抵押面积9.6万亩,贷款余额1.9亿元。
(二)坚持强化功能延伸触角,着力完善六项综合性服务。一是基础设施服务。围绕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完善水稻智能化浸种催芽基地26处,标准化大棚小区168处19200栋,实现水田大棚育秧全覆盖。实施土地整理5万亩,维修新建构造物79处,完成渠系硬化58公里。二是农业用水服务。开展了用水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选择卫国乡和常堡乡5个村,共涉及1930户6755人,面积2.1万亩。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供水计量收费。初步确定灌区国有骨干工程供水全成本单方水价每立方米0.115元,末级渠系完全成本水价每立方米 0.02元,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计加价制度,超定额用水10%至30%、30%以上到50%、50%以上的农田,超出部分按正常水价标准的1倍、1.5倍、3倍收取水费。围绕农业水价综合试点,重点进行了末级渠系改造,共支、斗渠衬砌22.33公里,新建、重新建筑物51座,安装智能化计量设施120台套。工程完工后试点区内灌溉水利用系数由原来的0.6提高到0.8。试点区灌溉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用水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农田灌溉保障率和作物生产率增幅明显,经济效益显著。三是农机化服务。依托全市31家大型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代耕代收服务,服务面积120万亩,解决农民自主生产能力不足问题。四是畜牧防疫服务,以市级动物卫生防疫站、乡镇畜牧兽医站、村级防疫员为主体,构建三级防控体系,配备村级防疫员276人,实现畜禽防疫无死角。五是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建1500人的植保服务队伍,配备2台动力三角翼,同四家航化公司合作,装备了300架无人机,投资1000万元,开展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100万亩。六是秸回收服务。与山东泉林集团黑龙江秸乐公司签订秸杆回收协议,计划建设24个回收网点,现已建成10个,为农民提供秸秆回收、秸秆换肥服务,年回收量260万吨,占全市秸秆总量的89%,实现增收1.4亿元。
(三)坚持实施多元化创新,着力健全现代服务体系。一是创新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已发展各类合作社4412家、家庭农场146家、专业大户302户、农业企业299家推广企业+基地、企业+农户、企业+合作社、合作社+企业等四种模式,发展经营性服务主体532个,公益性服务主体24个。规模经营面积198万亩。
二是创新农业金融服务。与农村信用社、龙江银行、惠民村镇银行、哈尔滨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支持农业发展框架协议,全市各类涉农金融机构发展到11家,专业涉农担保机构发展到3家,上半年涉农贷款余额58亿元,涉农担保金额5000万元。发挥“米联融”商会作用,采取“5家联保贷款、按信誉贷款”方式与银行开展深度合作,贷款余额12亿元。总结资金互助经验验,新庄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封闭运行的方式,社员将资金以6—7厘利息存入合作社,对需要资金的社员以8厘利息放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万元,自吸存款近千万元,惠及农户200多户。三是创新农业保险服务。与阳光农险、中保财险、安邦财险、平安财险四家承保平台合作, 2015年参保达240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58%,覆盖8万户。我市民意乡开展农业保险投保入股合作试点工作成效显著,采取“有灾理赔、无灾奖励、利润分配”的投保人“入股”合作保险模式,目前,民意乡按照每亩25元的标准,完成13.8万亩承保面积,占100%,收缴保费67.5万元,实现整乡推进。
二、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县、乡两级农业服务机构体制、机制不完善。县级农业服务机构不同专业分属不同的部门领导,降低了农业服务机构的工作效率,例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农机监理站同属服务部门,但领导部门不同,工作交叉较少。农业技术服务人员编制较少,知识断层与知识老化问题严重,我市共有418.8万亩耕地,农户17.3万户、农民73万人,但农业科技人员仅有146人(其中,市农技推广中心50人), 人均年龄45岁以上,人均要负担近3万亩耕地、1200户农民的科技指导与服务,科技人员严重不足。乡镇农业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混乱,机构职能不清,“双重”(农技推广站和农技服务站)职能交叉混乱,有的农技站长身兼数职。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数量少。县、乡两级公益性服务机构较少,而且存在服务体制不顺、机制不活、人才队伍不稳、财政保障不足、服务手段落后等问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该作为为农户提供的社会化服务的主力军,但当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缺少资金和政策支持,只是简单的给予物化补助。   
(三)农业合作组织的决策机制和运行机制不健全。由于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起步晚、总量少、层次还较低,其带动能力还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和农 业发展的要求。由于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组织机制、决策机制、利益分配机制、运行机制等各个方面都不规范,和《合作社法》的要求差距很大。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和农户之间多为松散连接,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管理水平不高、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和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四)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能力较弱。当前针对企业进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政策缺位,多数企业按照政府要求进行农业社会化服务,但政府的相关优惠政策如政策扶持、资金补助或贴息贷款等并没有落到实处。
(五)农业合作组织仍存在贷款难的问题。目前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增长的很快,但发展壮大缓慢,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资金。虽然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但国有银行支持力度有限,商业银行门槛高,农业合作社贷款难、融资无门。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要继续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二要构建完善的现代化服务体系。三要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和扶持力度。重点在三个方面实现突破。一是在农业保险改革上实现突破。二是在农业金融服务上实现突破。三是在创新经营主体上实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