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税务登记
一、办理事项:设立税务登记
二、办理主体
五常市地税局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四、办理条件
1.单位纳税人设立登记,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2.个体纳税人设立登记,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3.临时纳税人设立登记
五、申报材料
1.填写《设立税务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副本及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提供);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六、是否收费
否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八、定期检验
无
九、办理流程
前置要件齐全—审批通过—内网登记—出证
十、咨询电话
0451-55803771
十一、办理地点
五常市金山大街171号
审批服务中心地税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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