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五安发〔2017〕50号
关于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直各相关部
门,重点企业:
7月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共同努力下,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10月17日至26日,国务院安委会第31综合督查组对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并通报了大检查“回头看”情况。为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按照《关于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情况的通报》(黑安办发[2017]62号)和《哈尔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哈安办发[2017]171号)要求,就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防范措施。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坚持大检查力度不减,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广泛组织动员,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二、持续深入开展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各乡(镇)
、各部门要依法依规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安委办要求,建立所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照单检查制度,完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流程、检查清单和检查台账,全面持续深入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
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认真整改大检查开展以来哈市安委会(办)督查和自检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问题,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有效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
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五个一批”工作要求,加大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上限处罚,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取缔的一律取缔,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强化安全宣传和应急管理,有效提升事故防控水平。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冬季安全生产和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督促各类企业强化重点岗位作业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逃生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抓好地企衔接并加强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联动,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要认真总结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谋划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特别要按照市安委办有关通知要求,认真对照国务院、省、哈市及我市安委办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和考核内容,逐项组织自检自查,全面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做好上级安委会考核迎检准备。
五常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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