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五常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卓勋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参与检察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健全职务犯罪惩防体系,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我市在更高起点上科学发展、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 上一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5-01-20
- 下一篇:政府工作报告(一)>>>2015-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