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
一、办理事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
二、办理主体
五常市水务局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二十五条
四、办理条件
任何活动都应符合江河行洪、输水的要求
五、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从事活动计划书(参照河道主管部门规划)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八、定期检验
九、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复
十、咨询电话
0451-53503079(投诉电话:53538005)
十一、办理地点
五常市金山大街171号
审批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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