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内土地开发审批
一、办理事项:权限内土地开发审批
二、办理主体
五常市国土资源局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国发[201]5号文件。
四、办理条件
1、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渔业生产的;
2、符合农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3、有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保护部门意见;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用。
五、申报材料
1、用地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
3、市农业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
4、安全和环保相关部门意见;
5、相关土地有偿使用费票据。
六、是否收费
否
七、办理时限
法定10个工作日
承诺10个工作日
八、定期检验
九、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现场踏查—内部股室审核—局务会集体审核—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十、咨询电话
0451—85838635
十一、办理地点
五常市金山大街171号
审批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 上一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许可>>>2017-10-25
- 下一篇:取水许可审批>>>201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