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农民专用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一、办理事项:个体工商户、农民专用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
二、办理主体
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四、办理条件
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
五、申报材料
1.全体设立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书》;
2.全体设立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六、是否收费
否
七、办理时限
法定5个工作日
承诺5个工作日
八、期检验
九、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发放文书
十、咨询电话
0451—53508756
十一、办理地点
五常市金山大街171号
审批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
十二、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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