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加强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安监发〔2017〕21号
2017年加强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坚持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行业部门职能作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排查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不断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组织机构
市安监局成立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期间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组 长:马利国
副组长:张 福
代春明
江志远
成 员: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乡镇安监办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综合股,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整治单位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等问题。
2.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场所是否依法进行消防验收;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生产工艺、装置设备和储存设施、储存方式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是否建立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制度、操作规程,重点岗位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定期检测维护固定消防设施,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社区建设内容,明确居民社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落实岗位消防职责,积极推动安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
(三)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深入开展消防“七进”工作,重点组织好“消防宣传进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行动”等专项活动,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场所的企业要切实做好职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在岗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强化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紧盯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组织监管执法人员深入各监管企业开展防火检查,加大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力度,大力宣传“禁放”、“限放”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25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作出部署,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局机关各股(站、队),各乡(镇)安监办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28日)。局机关各股(站、队),各乡(镇)安监办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期间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机关各股(站、队),各乡(镇)安监办要切实认清形势,将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的组织领导,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好防火工作。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局机关各股(站、队),各乡(镇)安监办要将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期间火灾防控工作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相结,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重点开展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等企业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三)依法查处,严格执法。局机关各股(站、队),各乡(镇)安监办要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要提请挂牌督办,督导企业定计划、定措施、定资金、定期限、定责任,限期整改,并在整改完成之前,制定应急预案和有效监控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对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一律停产停业,并依法实施关闭;对拒不整改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局机关各股(站、队),各乡(镇)安监办于2017年12月25日前报送动员部署情况,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并于两会结束后2日内上报工作总结。
- 上一篇: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石材加工)行业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源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12-21
- 下一篇:关于五常市危化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名单的通告>>>2017-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