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英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市政府:
五常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
任命:
张英波同志为五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免去:
张金华同志五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杜泽春同志五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何广铭同志五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五常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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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五常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
任命:
张英波同志为五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免去:
张金华同志五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杜泽春同志五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何广铭同志五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五常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