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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五常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17-12-18 点击数: 记者: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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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更好地履行交通运输行政管理职责,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各执法部门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要求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能适应现代交通运输管理工作需要的高素质执法队伍,为实现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领导,确保培训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任继涛  
副组长:李建新   何志伟     孟达
成  员:韩  旭    田勇甫     张丽    张玉英  
        毕会彪    张秀峰
  三、培训对象
  交通运输系统各运政、路政及行政执法所属执法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交通综合法律知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禁令>的通知》、《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通知》等与交通行政执法有关的综合性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专业法律知识:运政、路政及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五、组织实施
  (一)交通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交通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针对年度交通行政执法重点和突出问题安排进行,原则上全年开展集中培训不少于两次。培训考试由市交通局统一命题。
  (二)专业知识培训由各执法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原则上每季度开展集中培训不少于一次,对变更的专业性强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每天早会要学习半个小时。培训考试由各执法部门自行命题,每次培训后及时组织开展集中考试。
  六、培训要求
  (一)集中培训时,要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参加(除值班人员外)。不得缺席,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确需请假写出书面请假原因报分管领导审批,培训期间,不得旷课、迟到、早退,严格遵守培训纪律。
  (二)参训人员一律着制服,遵守培训纪律,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各执法单位要加强培训工作的领导,精心制定培训计划(运管、公路将各自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计划于5月6日前,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完善执法人员培训台帐。每季度各执法单位自行组织培训,培训情况报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室备案。执法考试结果作为执法年审和年度考核评议的根据。
七、培训时间:2017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常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