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
住所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代理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我(们/单位)不服 ,向(行政复议机关)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现委托 (代理人姓名) 在复议 一案中,作为我(们/单位)参加行政复议的代理人。
委托期限为:
代理权限如下:
委托人 (签字):
委托单位(公章):
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一般授权委托书只授予代理人代为进行行政复议程序的权利,而无权处分实体权利,在委托书上只需写明“一般委托”即可。特别授权代理,还授予代理人一定的处分实体权利的权利,如撤回、变更行政复议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放弃、变更行政赔偿请求等。特别授权要对所授予的实体权利作出列举性的明确规定,否则视为一般委托。
2.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代理人双方签名或者盖章。
3.以律师身份代理的,需同时提交所在律师事务所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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