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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4-04-10 点击数: 记者:五常市国土资源局
五常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职责
根据五编发[2010]15号关于印发《五常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事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地方法规、规章;拟定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的有关政策;监督检查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执法情况,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的依法行政;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应诉事项;组织制定全市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制定和贯彻全市国土资源和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发展战略。 预测中长期用地需求,科学配置国土资源,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参与审核报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址遗迹保护规划;编制申报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矿产资源利用年度计划、土地供应计划;对规划、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计划;制定申报并落实下达各类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及选址、定点工作。
三、负责全市土地、矿产资源的执法监察。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地质环境保护规划、计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整理政策。划定和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农用地用途管制;负责集约化供地,拟定、审查、呈报农用地转用方案、土地征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用地;组织实施全市耕地总量占补平衡。
五、负责城市土地资产经营。建立供给引导需求和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的土地供应机制,组织实施对国有土地实行收购、储备及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六、统一管理全市城乡地政、地籍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的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协调、仲裁、处理土地权属纠纷;组织执行地籍管理技术规程;建立健全全市国土资源调查统计、评价制度和国土资源动态监测体系。
七、负责全市土地价格管理。负责组织全市土地定级估价,定期组织土地级别调整;组织全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市政府出让土地价格、拍卖底价评估审核;负责全市地价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负责对涉及政府收益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价格确认。
八、负责全市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和跟踪管理。组织编制实施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依法管理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委托经营、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工作;组织承办企业改组改制、兼并破产、股票上市的土地资产处置;主管全市土地市场;承担全市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集体“五荒"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工作;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九、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的管理。依法合理配置矿产资源,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使用;负责征缴采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使用费。
十、负责地质勘查、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依法管理探矿权区块复核、采矿权的登记发证和出让、转让审查报批;组织实施零星分散矿产资源采矿权有偿出让、转让审查报批工作。
十一、依法管理地质环境及开发利用保护。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地下水开采,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
十二、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政管理。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地质资料的汇交。
十三、负责对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负责组织全市国有农、林、牧、渔场和铁路用地使用界线的划分、落界工作。
十四、主管全市土地、矿产资源科学技术、宣传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组织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市土地学会、矿业协会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五编发[2015]22号关于印发《五常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设置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市国土资源局增加不动产登记职责:管理辖区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含耕地、草原、水域、滩涂等)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调处不动产权属争议。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规章制度;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
 
 
五常市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
 
机关股室:
综合股              联系电话:0451-53508766
人事教育法规股      联系电话:0451-85838299
计划财务审计股      联系电话:0451-85838652
耕保利用股          联系电话:0451-85838651
                              0451-85838635
规划股              联系电话:0451-85838632
地籍管理股          联系电话:0451-85838626
地质矿产环境股      联系电话:0451-85838646
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电话:0451-56661501
 
事业单位:
执法监察局          联系电话:0451-85839526
勘测规划院          联系电话:0451-58632050
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电话:0451-85838667
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451-85839605
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451-85838649
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51-85839220
统一征地工作站      联系电话:0451-85838638
 
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五常国土资源管理所        联系电话:0451-85838655  
镇郊国土资源管理所        联系电话:0451-85838658
山河国土资源管理所        联系电话:0451-53507188
拉林国土资源管理所        联系电话:0451-55883096
小山子国土资源管理所      联系电话:0451-55822655
常堡国土资源管理所        联系电话:0451-53502625
牛家国土资源管理所        联系电话:0451-56650072
背荫河国土资源管理所      联系电话:0451-5585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