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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公开

五常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4-10 点击数: 记者: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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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常市人民法院院长:
      主管工作:负责全院整体工作。
      办公电话:0451-56657358
  部门及业务范围
  (一)政工科          
    1、 认真执行院党组决议,负责全院干部考核、拟定干部任免和调配的呈文工作。
    2、 负责全院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离退休等项管理工作。
    3、 协助主管院长抓好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
    4、 负责抓好全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干警的两大素质。
    5、 负责抓好党总支的日常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
   (二)调研室
    1、 负责完成全院司法宣传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法院工作信息,检查各庭、科、室落实情况。
    2、 负责完成全院司法统计工作,对下统计指导,对上按时报表。
    3、 负责组织、督促、落实全院调研工作计划的全面完成。
    4、 完成各类新型案件的审判工作,进行专题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指导审判工作。
    5、 审判委员会的组织召开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
   (三)办公室
     1、负责抓好全院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起草及文字材料综合工作。
     2、负责全院政务、事务、文秘和督办工作。
     3、负责全院车辆、枪支、装备管理工作。
     4、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5、负责全院两庭建设工作。
     6、负责全院的后勤保障和职工福利工作。
     7、负责全院机关卫生、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0、负责党政文件的处理、密码电报及传真的收发、传阅、交换工作。
   11、负责保密工作及印信管理、使用工作、党案工作。联系电话:0451-56657358
  (四)监察室
    1、监督、检查法院 及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政纪律情况。
    2、监督检查执行《错案追究制度》情况。
    3、受理法院工作人家院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调查处理法院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
    5、受理法院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法警队
  1、负责法院内部的警卫、立庭、押解、送达、执行等项工作。
   2、负责调动安排法警的各项执行工作,保证按时完成任务,严防事故发生。
   3、负责抓好司法警察的业务培训,指导法警完成执勤工作任务。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
  (六)刑事审判庭
   联系电话:
   1、审理刑事和经济犯罪案件,承办重大疑难案件。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少年审判庭
   联系电话:
   1、审理少年刑事案件。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民事审判一庭
  联系电话:
 1、 负责抓好民事审判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指导法庭审理好各类民事案件。
 2、 抓好审判方式改革和民事案件规范化管理。
 3、 抓好法庭基础建设,督促检查本庭及法庭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4、 依法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和认为需要自己审理的案件。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民事审判二庭
  联系电话:
 1、 依法审理各类经济案件,承办重大疑难案件,并指导法庭审理经济案件。
 2、 负责抓好本庭审判方式改革和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做到依法、正确、及时审理各类案件。
 3、 负责检查本庭干警贯彻执行全院工作计划,完成各项任务、工作纪律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4、 积极组织全庭干警开展法律宣传和司法建议活动,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扩大办案效果。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行政审判庭
  联系电话:
 1、 依法审理和具体指导各类一般及重大和疑难行政案件。
 2、 负责分发各类行政案件和非诉执行案件,做到依法、正确、及时。
 3、 负责检查本庭干警贯彻执行全院工作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纪律、财务管理以及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4、 积极组织全庭干警开展法律宣传和司法建议活动,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扩大办案效果。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立案庭
 联系电话:
 1、 认真抓好各类案件的立案审查。
 2、 做好支付令案件的立案审查、执行及统一管理工作。
 3、 审查、签批减刑、假释、自诉案件的立案工作。
 4、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进行诉前财产、诉前证据的保全。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审判监督庭
 联系电话:
 1、 认真抓好案件审判监督工作。
 2、 抓好各类申诉案件的复查,再审案件的审理规律。
 3、 检查、督促按职责分工落实的岗位责任制完成情况。
 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三)执行局
  联系电话:
 1、 负责本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以及协助其他法院转来的执行案件。
 2、 负责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
 3、 认真贯彻执行全院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按职责分工落实的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
 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四)法庭
  负责辖区内的民事审判工作及部分生效民事调解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 五常法庭
  联系电话:0451-53520239
 2、 山河法庭
  联系电话 :0451-53561666
 3、 拉林法庭
  联系电话:0451-55881312
 4、 小山子法庭
  联系电话:0451-55824226
 5、背荫河法庭
  联系电话:0451-558806186
 6、常堡法庭
  联系电话:0451-5581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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