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林满族镇
拉林满族镇位于五常市北部,距离五常市45公里,北距哈尔滨市50公里。南靠营城子满族乡和北荫河镇,西接红旗满族乡,北依牛家满族镇,东邻八家子乡,东北与兴隆乡接壤。拉林满族镇南北长24.5公里,东西13.9公里,总面积15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67,377亩。
拉林满族镇是多民族地区,有满族、汉族、回族、朝鲜族、壮族、蒙古族、锡伯族等7个民族,总人口6万人,其中汉族人口占总人口38.3%,满、回、朝鲜族人占人口总数的61.7%。
拉林满族镇处于哈五路、黑大路、拉双路、蜚拉路等国、省、市级公路的交汇处,拉滨铁路(哈尔滨--吉林)在镇内穿过,使拉林自然成为一个交通网络中心。镇内通各市县、各乡镇每天始发车辆148次,哈五路、黑大路过境段车辆96次,流动人口每天达到1.5万人。
拉林满族镇距今有九百多年的历史,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积淀了深厚的历史文化--京旗文化、佛教文化。尤其是清乾隆九年(1744年)由于京都移民而形成的京旗文化,不仅为这个镇奠定了文化底蕴,而且也影响着哈尔滨市城市文化明的形成。
拉林厚重的文化在形成的过程中,也留下了大量的历史遗迹,有形的古建筑遗址、鲜活的口碑资料、独特的民风民俗,这些都为发展旅游提供了充分条件。目前,有形的建筑遗址10余处,已经规划完成了30个京旗文化旅游景点。
拉林电力属哈农电网系,镇内现有6.6千伏变电所1个,50台变压器,主变压器容量为2万千伏安,可以满足工业用电要求。通讯设施完备,镇内有邮政、电信局各1个,总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主要通讯干线11条,电话普及率达到60%。清末民初,拉林形成了食品加工、铁木加工、皮革、编织等多家作坊。解放后,在手工业作坊的基础上建立了农具厂、钢铁厂、电线厂、元件厂、造纸厂、印刷厂、食品厂、被服厂、拖拉机修造厂、电子仪器厂、啤酒厂、白酒厂、柳编厂、锅炉厂、农药厂、水泥厂等。市场经济后,大部分企业倒闭,但企业基础设施(电力、厂房等)还在,为拉林工业发展提供了充分条件。拉林满族镇有较丰富的地下水,属第四承压水,含量达到300亿立方米,含水层埋藏深度为20米,含水层厚度较稳定。镇内有自来水厂1个,年供水量30万吨。
拉林满族镇党委书记:
主管工作:主抓党委全面工作,主管财政、京旗文化旅游、招商引资工作。
办公电话:0451--55881301
拉林满族镇政府镇长:
主管工作:主抓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农经工作。
办公电话:0451--55883987
机构设置
镇机构有“四大办”、“六大中心”:
1、党群办:党群办公室是党委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政法、工青妇、武装、老干部等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等。
2、政府办:0451-55881237政府办公室是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负责文秘、档案、人事监察、农业、计划生育、信访、环保、统计等工作。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以及同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政府的决议、决定。
3、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办公室是政府管理社会事务,为经济建设服务,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保证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负责民政、司法、科教、文卫、工交、小城镇建设、土地管理、街道、民族宗教等工作。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按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制定各项社会事务发展、建设规划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4、财税办:财税办公室是政府负责财政收支管理工作和综合经济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本级财政、税收等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经济工作的法律、法规,按党委、政府的部署和经济发展要求,管理好经济与财政工作。
1、农村经济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各项政策,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落实农村财务管理责任制,负责经济合同鉴证、仲裁工作,抓好对各村财会人员的培训提高及村级财务管理;指导乡镇企业发展,加强宏观调控,指导企业生产,积极为乡镇企业引进人才、资金,做好乡镇企业各种情况的综合、上报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宣传、普及农业科学知识,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指导农民科学种田,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组织制定实施小型水利工程、农田基本建设规划,抓好水利资源利用、保护和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水产业发展规划,为水产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合理利用和开展水产资源;宣传林业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并实施林业发展规划,搞好营林造林,指导林业生产,提高林业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3、农机服务中心:规划和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推广先进的农业机械技术,抓好农机驾驶员的培训提高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的检修、农机监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4、畜牧发展中心: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畜牧业的法律、法规,做好发畜禽疫病防治及繁育改良工作,抓好草原保护、建设及开发利用工作,指导群众发展畜牧业。
5、文化广播服务中心:负责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的组织、指导、监督管理文化市场,培育文化人才;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对广播电视管理的有关规定,把握好舆论导向,搞好广播网络建设,抓好电影放映工作,通过各种渠道,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6、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宣传普及节育避孕和优生优育科学知识,并做好服务工作。
拉林满族镇是多民族地区,有满族、汉族、回族、朝鲜族、壮族、蒙古族、锡伯族等7个民族,总人口6万人,其中汉族人口占总人口38.3%,满、回、朝鲜族人占人口总数的61.7%。
拉林满族镇处于哈五路、黑大路、拉双路、蜚拉路等国、省、市级公路的交汇处,拉滨铁路(哈尔滨--吉林)在镇内穿过,使拉林自然成为一个交通网络中心。镇内通各市县、各乡镇每天始发车辆148次,哈五路、黑大路过境段车辆96次,流动人口每天达到1.5万人。
拉林满族镇距今有九百多年的历史,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积淀了深厚的历史文化--京旗文化、佛教文化。尤其是清乾隆九年(1744年)由于京都移民而形成的京旗文化,不仅为这个镇奠定了文化底蕴,而且也影响着哈尔滨市城市文化明的形成。
拉林厚重的文化在形成的过程中,也留下了大量的历史遗迹,有形的古建筑遗址、鲜活的口碑资料、独特的民风民俗,这些都为发展旅游提供了充分条件。目前,有形的建筑遗址10余处,已经规划完成了30个京旗文化旅游景点。
拉林电力属哈农电网系,镇内现有6.6千伏变电所1个,50台变压器,主变压器容量为2万千伏安,可以满足工业用电要求。通讯设施完备,镇内有邮政、电信局各1个,总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主要通讯干线11条,电话普及率达到60%。清末民初,拉林形成了食品加工、铁木加工、皮革、编织等多家作坊。解放后,在手工业作坊的基础上建立了农具厂、钢铁厂、电线厂、元件厂、造纸厂、印刷厂、食品厂、被服厂、拖拉机修造厂、电子仪器厂、啤酒厂、白酒厂、柳编厂、锅炉厂、农药厂、水泥厂等。市场经济后,大部分企业倒闭,但企业基础设施(电力、厂房等)还在,为拉林工业发展提供了充分条件。拉林满族镇有较丰富的地下水,属第四承压水,含量达到300亿立方米,含水层埋藏深度为20米,含水层厚度较稳定。镇内有自来水厂1个,年供水量30万吨。
拉林满族镇党委书记:
主管工作:主抓党委全面工作,主管财政、京旗文化旅游、招商引资工作。
办公电话:0451--55881301
拉林满族镇政府镇长:
主管工作:主抓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农经工作。
办公电话:0451--55883987
机构设置
镇机构有“四大办”、“六大中心”:
1、党群办:党群办公室是党委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宣传、纪检、统战、政法、工青妇、武装、老干部等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等。
2、政府办:0451-55881237政府办公室是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负责文秘、档案、人事监察、农业、计划生育、信访、环保、统计等工作。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以及同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政府的决议、决定。
3、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办公室是政府管理社会事务,为经济建设服务,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保证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负责民政、司法、科教、文卫、工交、小城镇建设、土地管理、街道、民族宗教等工作。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按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制定各项社会事务发展、建设规划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4、财税办:财税办公室是政府负责财政收支管理工作和综合经济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本级财政、税收等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经济工作的法律、法规,按党委、政府的部署和经济发展要求,管理好经济与财政工作。
1、农村经济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各项政策,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落实农村财务管理责任制,负责经济合同鉴证、仲裁工作,抓好对各村财会人员的培训提高及村级财务管理;指导乡镇企业发展,加强宏观调控,指导企业生产,积极为乡镇企业引进人才、资金,做好乡镇企业各种情况的综合、上报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宣传、普及农业科学知识,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指导农民科学种田,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组织制定实施小型水利工程、农田基本建设规划,抓好水利资源利用、保护和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水产业发展规划,为水产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合理利用和开展水产资源;宣传林业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并实施林业发展规划,搞好营林造林,指导林业生产,提高林业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3、农机服务中心:规划和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推广先进的农业机械技术,抓好农机驾驶员的培训提高工作;负责农业机械的检修、农机监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4、畜牧发展中心: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畜牧业的法律、法规,做好发畜禽疫病防治及繁育改良工作,抓好草原保护、建设及开发利用工作,指导群众发展畜牧业。
5、文化广播服务中心:负责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的组织、指导、监督管理文化市场,培育文化人才;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对广播电视管理的有关规定,把握好舆论导向,搞好广播网络建设,抓好电影放映工作,通过各种渠道,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6、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宣传普及节育避孕和优生优育科学知识,并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