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人大常委会为无固定工资收入人大代表发放履职补贴
五常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央18号文件》和《代表法》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给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发放履职补贴,目前已全部发放完毕,实现了“五常实践”民主法治基层探索的又一次飞跃。
代表活动原则上要求每月开展1次,履职补助发放标准为100元/次。我市市乡两级人大共有代表1826 名,其中434名身份为农民、非国有工人等代表,符合发放履职补贴的要求,占代表总数的23.8%。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法有关规定和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哈发〔2016〕19号)精神,结合五常实际,专门制定了《五常市人大关于无固定收入代表履职补助发放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无固定收入代表界定范围、补助标准、发放程序和监督管理等内容。通过给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人大代表履职发放补贴,弥补了代表因执行代表职务而产生的经济负担,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为代表履职提供了适当的经济保障,成为五常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精神的又一具体举措。
- 上一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五常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2017-12-29
- 下一篇:五常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隆重召开>>>2017-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