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
一、办理事项: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
二、办理主体
五常市水务局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第三次修正)第三十四条第三款。
四、办理条件
符合城市防洪安排及城市建设规划
五、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防洪除涝措施
六、是否收费
否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定期检验
九、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呈报(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复
十、咨询电话
0451-53503079(投诉电话:53538005)
十一、办理地点
五常市金山大街171号
审批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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