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生产备案手续
审批项目名称:种子生产备案手续
审批要件:
1、生产常规种子(含原种)和杂交亲本种子的,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生产杂交种子的,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2、有种子晒场500平方米以上或者有种子烘干设备;
3、有必要的仓储设施;
4、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2名以上,专业种子生产技术人员3名以上。
2、有种子晒场500平方米以上或者有种子烘干设备;
3、有必要的仓储设施;
4、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2名以上,专业种子生产技术人员3名以上。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现场踏查—批复
审批时限:收到申请材料起30个工作日进行实地考察,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审批办理:现场办理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无
联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农委窗口
服务电话:53503080
投诉电话:53503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