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一、办理事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二、办理主体
五常市道路运输管理站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四、办理条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申请,应当审查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它的要求;
3.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超重型车组是指运输长度在14米以上或宽度在3.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货物的车辆,或者运输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的车辆;
4.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车辆,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应当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5.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集装箱相适应的车辆,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例会制度;
6.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7.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8.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五、申报材料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货物运输车辆信息表》、《拟聘用营运货车驾驶员情况表》、《申请材料核对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已购置车辆的,应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拟投入车辆的,应提供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4.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 证及其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是否收费
否
七、办理时限
法定15个工作日
承诺15个工作日
八、定期检验
九、办理流程
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道路运输从业户提出许可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查相关材料及条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不符合要求,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领填写行政许可表格→核发《经营许可证》→办理营运证(需带行车证、购车原始发票、行政许可办证表格等)→货运股建档备案(行车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
十、咨询电话
0451—53503112
十一、办理地点
五常市金山大街171号
审批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
十二、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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