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残儿医学鉴定
办理条件 因残、疾无法治疗或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所需材料
1、《黑龙江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2份)、《哈尔滨市病残儿鉴定、二胎指标审批表》(2份);
2、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单位或邻居或学校幼儿园的证明;
3、近期病历证明,临床诊断材料;
4、书面申请1份。
办理程序
凡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女方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黑龙江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2份)、《哈尔滨市病残儿鉴定、二胎指标审批表》(2份)》,并提交以下资料: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单位或邻居或学校幼儿园的证明、近期病历证明,临床诊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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